日前,省发展和改革委、省财政厅联合下达2018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计划,我市获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切块资金247万元,其中,225万元用于支持省级节能示范城市建设;12万元用于补助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;10万元用于补助重点企(事)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。